樂場

早上搭3號巴士返工,巴士駛入友誼大馬路之際,聽到前面座位一個母親與她約七至八歲女兒的對話。

女:我懂得這五個字。
媽:哪裡呀?
女:那裡呀(手指指劃著),金碧娛樂場。
媽:是我教您這五個字的嘛。
女:不是啦,是我自己學的。
媽:您這個年紀,當然是我教您喇。

父母教子女生字,就是即場教學,看路上的路牌、招牌。

... ... 巴士轉入北京街,我看到的招牌盡是財神、總統、假日娛樂場、成人店、桑拿,學到這些字又如何。

澳門的 "場" 也是真的多呢,有賭場、博彩場所、角子機場... ...

譚司長昨天在立法會上說到了這個 "場" 字,可能覺得不太文雅,又改了第二個名詞。

"是呀,這個場是我睇的..."

管他 "場" 不 "場" 的。

"娛樂場" 及 "遊樂場" 只差一字,卻有完全不同的內涵。"遊樂場" 不需要招牌的,不需要霓紅光管吸引人的光顧。

很久沒有聽見兒童遊樂時的尖叫聲,他們到底去了哪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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